关于办理《居住证》的通知
小区各位岀租户:
接辖区派岀所通知,为加強岀租房屋的治安管理,根据公安部24号令和《西安市暂住人口管理条例》的规定,承租人系外来暂住人员的,房主要主动协助或督促其到当地辖区派出所进行登记申领《居住证》。
近期也可在物业中心办理。
1、办理《居住证》需夲人身份证正反面复印件和1寸彩照1张,
2、填表后需房主签名
3、物业中心办理时间:2013年12月9日至12月14日
物业管理服务中心