关于收取2017年度暖气费情况通知
沁园小区住户:
沁园小区2017年度暖气即将供应,现将物业中心安排及收费时间、标准通知如下:
1. 告知:物业中心采用各单元张贴通知,校园网内物业服务网页发布信息形式,告知收费标准及停暖注意事项,请大家互相提醒;
2. 不使用暖气住户:物业中心进行登记,时间2017年11月6日(试暖结束)--11月15日,物业负责关闭室外阀门,抄录、确认暖气表读数(可在校园网内物业服务网页查询),登记住户自行必须关闭室内分水器总阀。费用收取为单户总量的30%;
3. 使用暖气住户:收费标准与2016年度相同,即校内职工5.3元/平方米/每月,出租户5.8元/平方米/每月;
4. 收费时间:2018年3月15日停暖后,采取现金及工资扣款形式收取。
沁园小区物业管理中心
2017-1-1