沁园小区物业管理中心收费室管理制度
为进一步加强和规范学校水电收费管理工作,保障水电费的及时、足额、安全回收,特制定本管理制度。
一、依法依规从事学校水电费用的回收工作。
二、抄表员每月25日对小区住户进行抄表、计量。
三、收费员收取水电费,要当场开具收费收据给交费个人,收据用完后要统计好金额,并及时上交财务处。
四、收费员要妥善保管好当日回收的水电费,核查无误后及时上交学校财务处,出现假钞、遗失等由收费员自行承担。
五、收费员要有良好的职业道德,文明热情服务,耐心解答问题,不寻思舞弊,不公款私存,对不能解决的问题及时上报领导。
六、严禁贪污、截留、挪用回收的水电费,违者依法依规处理。
七、收费人员要严格遵守劳动纪律,按时上下班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