沁园小区物业管理中心材料采购制度
为了完善小区所需材料正常,规范的采购,减少不必要的浪费,杜绝不正当采购现象的发生,特制订如下采购规定:
1. 小区内所需耗材,常规维修材料的采购必须上报中心主任,得到审批后方可采购;
2. 对采购材料费用单价超过1000元物品,严格按照陕科大国资、财务相关程序、规定进行采购;
3. 对采购材料费用单价低于1000元常规物品,做到透明,定点,集中采购;
4. 对采购材料费用单价低于1000元非常规物品,做到集体询价,采购;
5. 对自行采购物品必须为正规厂家生产,坚决杜绝三无产品的购买;
6. 对批次采购材料总价超过2000元,低于1万元的常规物品,需考察报价最少三家,选择价位合理的厂家进行购买;
7. 对批次采购材料超过1万元,需附报告按程序进行招标采购;
8. 采购回物品必须先交保管员验收登记,方可使用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