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沁园小区物业管理中心监控室管理规定
2024-11-22 10:45  

沁园小区物业管理中心监控室管理规定

一、监控室实行24小时值班制度,分三班。 值班员应严格遵守物业的考勤制度,做到不迟到不早退。
 
二、值班人员必须严格遵守交接班制度,接班人员应提前10分钟到岗,做好上岗前的各项准备工作,包括处理个
人事物 。
 
三、交班人员应在下班前10分钟做好交班的各项准备工作,包括检查消防报警系统、电梯对讲系统、楼宇对讲系统的设施设备运行情况、打扫监控室的环境卫生、设施设备的擦尘、清点值勤用品和各部位钥匙,如实填写工作日志和各种工作记录(包括电话记录、报案登记、值勤用品领取登记、钥匙领取登记,汇总本班工作情况和遗留问题;
 
四、交接班人员提前5分钟进行工作交接,交接内容包括:检查消防报警系统、电梯对讲系统、楼宇对讲系统的设备运行情况,清点值勤物品和各部位的钥匙,监控室的卫生情况及本班的遗留问题和注意事项等。
 
五、交接双方确认后填写交接记录,接班人员开始上班,交班人员下班。
 
六、值班人员在值班期间如发生消防报警系统、电梯系统、楼宇对讲系统报警时,应在报警铃响三声之内准确的确认出报警种类和地点,并在30秒之内用对讲机通知巡逻保安进行确认。保
安确认后如属于误报情况,应填写工作记录。若属于设备故障,在填写完工作记录后15分钟之内联系维修并将情况汇报给保卫部主管。如属于真实报警,按保卫部紧急突发事件处置预案执行。
 
七、值班人员在值班期间应严格遵守监控室电话使用管理规定,电话铃响三声之内必须接起,使用文明用语:"您好!监控室",如遇有员工、住户电话咨询时,应耐心解答,并在3分钟之内联系相关部门处理,同时做好记录。
 
八、值班人员在值班期间如遇有员工、住户报案时,应在3分钟之内了解清情况后,1分钟之内通知巡逻保安负责查找,通知大门岗注意盘查,同时将情况上报保卫部主管,并做好报案记录。
 
九、遇有执法部门的人员、车辆因工作原因进入小区时,应在1分钟之内上报保卫部主管,等主管赶到后,根据主管的指令执行。
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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