沁园小区物业管理中心环境卫生管理规定
为加强小区环境卫生管理,给小区营造一个清洁、优美、舒适的生活居住环境,小区住户应自觉遵守小区管理制度,共同维护好小区的环境卫生,特制定环境卫生管理规定:
1. 住户应讲文明、讲公德、讲卫生,自觉维护小区的环境卫生。
2. 住户产生的生活垃圾需袋装,扎严袋口,自行投放到楼下生活垃圾桶内,严禁放置在楼道内或垃圾桶外。
3. 对于所产生的生活及建筑垃圾、杂物,严禁住户或使用人从窗口、阳台向下抛洒,由此造成的后果由责任人承担经济、法律责任。
4. 小区内不得随地吐痰、便溺、扔纸屑、烟头和果皮等废弃物品。
5. 住户或外来人员不得在楼宇外墙或楼梯间、电梯内乱写乱画、乱贴广告。
6. 住户不得在公共场所(楼道、地下室、楼顶等)堆放废料及杂物。
7. 住户不得在窗外吊挂有碍小区外貌的物品。
8. 装修的住户应遵守装修相关规定,装修垃圾必须袋装。倾倒到指定位置。
9. 住户所饲养宠物,杜绝造成环境污染。
10. 住户不得随意在楼梯间、单元门前、地下室清洗油烟机。造成污染住户必须负责解决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