沁园小区物业管理中心临时工工资发放办法
为进一步加强临时工工资的规范管理,根据国家有关政策、法规,结合学校临时用工的现状,特制定本办法。
1、物业中心根据临时工的岗位及工作业绩,为其提供合理的工资报酬。
2、临时工工资执行月工资制,由基本工资+绩效工资+加班费组成。
3、各部门安排一名考勤员,负责本部门临时工考勤记录和监督,考勤员每月2日前将考勤表上报部门负责人。
4、每月5日前,部门负责人根据临时工的工资标准和考勤情况按照学校人事、财务部门规定表格造临时工工资表,报物业中心主任审批,然后由中心报账员报人事处、财务。
5、临时工工资按月发放,发放时间按部门情况,原则不超过每月15日。
6、临时工领由财务部门按工资表打卡发放。
7、物业中心将根据政府和学校相关规定,调整临时工工资标准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