沁园小区物业管理中心员工招聘管理办法
1、物业中心各部门根据中心的发展进行人员需求预测,报中心主任审批。
2、各用人部门须提前一个月提出人员需求计划审核。
3、中心各部门认真审核该岗位的工作,部门人员编制计划等,对人力需求进行确认并签署意见,提出招聘建议,报中心主任审批。
4、用人部门负责人通过与应聘人员面谈,考察应聘者的工作态度、求职动机、沟通能力、应变能力、综合能力等,确定初选人选,报中心主任。
5、中心主任会同各部门骨干、用人部门一起,商定最终招聘人员,并通知其报到。
6、新近员工试用期为1个月。试用期满,胜任岗位的转为正式聘用员工;试用期间,新员工若有严重违规行为或能力明显不足者,办理辞退手续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