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沁园小区物业管理中心工作纪律
2024-11-22 11:02  

沁园小区物业管理中心工作纪律

1、全体员工必须遵守国家的法律、法规,遵守物业中心的各项规章制度,遵守物业中心规定的工作程序。

2、全体员工必须坚决执行物业中心的决定,必须坚决服从各部门负责人的指挥和工作安排,保持物业中心的统一性。

3、全体员工必须忠诚物业中心,珍惜、维护物业中心形象,团结协作,不拉帮结伙、搬弄是非、扰乱秩序、搞小团体或损害中心利益。

4、全体员工必须坚守岗位,积极开展工作,认真、及时、准确地完成工作任务,工作时间不许消极怠工、擅离职守、私自外出或对工作不负责任、办事推诿、拖延。

5、全体员工必须通力合作,礼貌待人、文明办公,无论何由不许吵闹、谩骂、打架、影响正常工作秩序。

6、全体员工必须实事求是、忠诚老实、作风正派,不允许弄虚作假、欺下瞒上、阳奉阴违、或煽风点火、挑拨是非。

7、全体员工上班必须衣着统一整洁,精神饱满,不许穿背心办公,不许留长胡须、怪发型,不准穿拖鞋上岗。

8、全体员工必须廉洁自律,勤政廉政。不允许利用工作之便假公济私、作私下生意、贪污受贿、偷盗或诈骗物业中心财物。

9、全体员工必须树立艰苦创业精神,勤俭持政、节约办事,不允许贪图享乐、铺张浪费。

11、全体员工要遵守办公区工作规定,不得携带违禁品、危险品及与工作无关的物品,进入工作场所。

12、物业中心各级负责人,必须以身作则、严格要求,注意自身涵养,领导所属员工同舟共济,提高工作情绪和工作效率。

13、凡违反《物业中心工作纪律》条款者,按物业中心管理规定处罚,情节严重者,将给予处分直至辞退(解聘)
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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