沁园小区物业管理中心保卫部部门职责
1、严格执行物业中心的各项管理规定,遵纪守法,服从领导,关心集体,爱护公物。
2、为防止或尽可能避免本小区的各类治安事件的发生,确保住户工作、生活的正常秩序,全面负责本小区的治安防范工作,保证小区安全。小区主出入口24小时值班,加强治安巡逻检查工作,重要区位24小时巡逻。
3、认真做好门卫日常管理工作,基本熟悉并掌握小区住户情况,不准与本小区无关的车辆、小商小贩及闲杂人员进入小区。做好相关范围内的清洁卫生工作。
4、引导进入小区的车辆有序停放,保证道路畅通 ,不影响车辆、行人通行。
5、对搬出生活区的大宗物品执行严格的出门登记和管理制度。
6、巡逻检查时,必须携带一定的防卫、通讯器具,检查小区内各楼(道路口),四周围墙和较隐蔽黑暗的角落,发现疑点及违章行为,必须及时劝说制止和处理,特别出现斗殴、凶手、火警、偷窃等严重民事或刑事事件时,应及时报警,同时报告中心领导。
7、白天不定时流动巡逻,夜间巡回检查不得少于六次以下,并逐次做好记录,在交接班时将处理结果告知接班者。
8、确保监控设备的正常运行和维护,对可疑人员及可疑情况进行定时、定位、定人及时录像,并做好记录。
9、对电话报案及发生刑事案件、治安案件、火灾事故等应迅速按照程序上报处理。
10、各岗位工作人员必须按时上下班,严禁离岗、脱岗。当班时如因玩忽职守,给住户和物业管理中心造成不良影响和损失或人为造成事故的,保卫部及保安人员承担相应的责任,并视情节的严重给予相应的处罚。
11、礼貌用语,规范服务,不徇私情,严肃执纪。
12、对工作中成绩显著或由于不负责任造成不良后果的,将给予适当的奖励和处罚。
13、完成物业管理中心领导交办的其它工作。